赌博压垮了女强人
公诉人周衍兵(左一)出庭指控。
赌掉15年产业的樊美兰在法庭上面无表情。
樊美兰被捕后,昔日热闹的钢管租赁站大门紧闭,透过门洞,里面只有两条野狗在撒欢。
多年奋斗终成老大
樊美兰是个干净利落的女人,即使已是债主逼门,她仍把自己收拾得一丝不苟。她是做生意的,对于商人来说,面子永远比里子更重要。但是,如果里子实在太糟糕,面子也总有遮不住的一天,那一天就是她的噩梦。
樊美兰今年51岁,原是江西人,父亲原是当地某县的政府官员。1976年高中毕业后她先在法院工作,随后调进了当地的物资局,1988年调进了江苏省武进木材加工厂做钢模租赁部会计,于是熟悉了钢模租赁业务,这为她日后的发家致富打下了基础。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这家国营工厂的效益就不是太好了,拖到1997年左右,工厂改制,变成常州市武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木公司)。
据樊美兰的法庭供述,大概是1994年或者1995年,她就开始承包经营这家公司了。但是,据武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树平的证言,则是——
大概2001年的时候,樊美兰和我公司签订一份承包协议,大致内容是自负盈亏,每年交租金1万元,并带走两名原公司的员工,具体经营活动与武木公司无关。大概在2003年的时候,公司结束与樊美兰的承包协议,但是樊美兰将时间2003年改成2008年,就算到2008年,公司和樊美兰也没有关系了。樊美兰每年1万元的租金只交到2007年,在2008年的时候,樊美兰开始租赁陈小英的土地了,经营地址也在陈小英的土地上。樊美兰是内部承包,名称也是常州市武木材料公司,樊美兰在武木材料公司有4.5%的股份,武木公司不参与樊美兰的具体经营,由她自负盈亏,公司只是租给她部分厂房或土地,她交的1万元就是租公司的厂房租金。2009年之前她到我公司开票,税金由她负责。
不过,在社会群众的眼里,樊美兰就是武木公司的老板。她10多年前承包武木公司的时候,起步资金只有15万元,再加上公司原有的大量钢管已经破旧,必须得新购置一批,于是她向银行贷款了150万元,另外还向亲戚朋友借了50万元。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的业务蒸蒸日上,迅速成为钢件租赁行业的龙头老大。
一些小规模的钢件租赁商都非常主动,非常乐意将钢件调给她,“我们都知道,租给她,我们肯定能赚到钱”,一位做钢件的租赁主说。“只要有工程,要用到钢件,除非是她不出马,否则我们别想拿下业务。”同行们这样表示。业内人士估算,她的全部资产在两千万元以上。
赌瘾潜伏了十年
我们已无法得知樊美兰最早是什么时候迷恋上赌博的,据她丈夫钱某介绍,大概在十年前,她的赌瘾“发作”过一次,在茶室里赌博接连被警方抓过。经过十多年的奋斗,随着资产的雄厚,樊美兰的赌瘾终于无法遏制,开始大爆发。
据樊美兰在公安机关的交代——
我是从2007年春节的时候开始在武进等地开始赌博的。到2009年夏天的时候,陈某和王某带我到新北区魏村“金喜”的赌档里去赌,玩的是“斗牛”,在这个档里我输了300多万元,还借了魏村一个姓张的老板100万元“水钱”(高利贷)。大概过了一个月,有个叫“建春”的人带我到城北的一个小区里去赌博,玩的也是“斗牛”,在这个档里我又输了200万元左右。2009年11月份,“再青”带我去富都大酒店去赌,这是“荣荣”开的赌档,赌的是“斗牛”,赌了二十多天,我在这个档里输了800万元,后来他们要我写一张欠条,上面写的是欠材料款,欠条是写给赌档里一个姓李的人,具体名字我不记得了,只知道他是在赌档里专门记账的。
“输了钱就想着翻本结果越输越多”。樊美兰借的“水钱”听来要吓死人,“1万元月息是3000元!”有一次赌博的场景也许可以让读者“大开眼界”——
那天晚上,几乎所有人都输光了现金。于是,大家就把中华香烟的外壳撕下,就在上面写数字,“10万”“20万”“50万”,就这么押上去。赌得眼睛都发红了。
这样的赌博说是“豪赌”肯定不准确,是“滥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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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导自演“破产官司”
樊美兰滥赌的第一个后果是,她输光了家产。为了抢在债主蜂捅上门前,设法保住一部分“血本”,她最终还是撕碎了一贯“守信”的画皮,自编自导了一场“破产官司”。
杨某是樊美兰在商场上的铁杆哥们儿,他是1998年左右认识樊美兰的,当时他住的地方就在樊美兰公司边上,认识后碰到就相互打打招呼,但一直没有往来。
到2003年大概五六月份,樊美兰对杨某说:“你做粮油生意赚点钞票不容易,投点钢管到我公司,赚头比较多,赚钱容易。”杨某发现她生意做得不错,就开始陆续投入。
一来二往,两人的关系也逐渐“铁”了起来。
2003年6月16日,杨某给樊美兰现金28.6万元,折抵钢管100吨,年租金8.2万元。之后杨某陆续投入巨资,先后投入的钞票折抵成钢管达到1460吨,扣件40万只。
樊美兰租杨某这么多钢管、扣件,租金一直都是按时支付。但到了2008年(樊美兰此时已深陷赌局不能自拔),所有钢管的租金大部分都没有支付,非但如此,樊美兰还以各种理由向杨某借款。
2009年10月份,杨某发现樊美兰赌博,就感觉到不好,他从来不跟赌博的人有来往,于是顾不得交情,连忙找到樊美兰催债。
两人算了一下,樊美兰共欠杨某四五百万元。樊美兰自知大势已去,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交流,她和杨某达成了一桩协议:樊美兰归还杨某全部欠款,作为交换条件,杨某协助她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达到“假破产,真逃债”的目的,从而把大部分个人财产转移到杨某名下。
很快,杨某“依计”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2009年11月3日,经法院调解,两人出奇“默契”地达成了协议:樊美兰必须在2009年11月10日前返还杨某钢管1460吨,扣件40万只;樊美华确认结欠杨某851万元(其中借款452.5万元,其余是借款利息及钢管扣件的租金),樊美兰自愿将1500吨钢管作价601万元抵给杨某,其余部分用她的房子作抵押。
法院调解后,杨某于同月成立了常州武木钢管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杨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以20%的干股聘请樊美兰做经理,用这些钢管扣件继续做钢管租赁生意。
这样,公司名义上是杨某的,实际上樊美兰仍拥有部分控制权。对此做法可能引来的外界质疑,杨某也早就编好了一个借口:“拿了这些钢管回来也没有用,到工地上拉钢管会影响樊美兰的声誉,今后她不好做生意。”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樊、杨二人“瞒天过海”的伎俩岂能骗过众多债主的眼睛?很快,债主们便识穿了两人的“鬼把戏”,纷纷向检察机关反映,樊、杨二人可能是虚假诉讼,检察机关提审了樊美兰,樊供认不讳,经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目前樊、杨二人的民事诉讼案已进入再审程序,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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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话凄凉
从“真老板”到“假打工”,只是樊美兰深陷“赌沼”、人性渐泯的诸多故事中的插曲之一。
樊美兰输了这么多钱,仅仅向杨某一个人借钱是远远不够的。
乔某是武木公司的老职工,退休多年后意外遇到了樊美兰。当时,乔某家拆迁,老房子拆了赔偿100多万元,正想着是存银行还是投资。
樊美兰说,她刚接了个大工程,要添置一批钢管。出于对樊美兰的信任,乔某将100万元全部借给了她。而樊美兰也很爽快地写下了借期两年的借条。乔某一看,年利率是25%,远高于银行,非常开心。而樊美兰拿到钱,直接就抽出了25万元给乔某,“一年的利息先付给你”。
这样大的手笔,自然能“借”到很多钱。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指控,樊美兰向4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3057万元,至案发,尚未归还2856万元。
2009年12月14日上午7点多,武木公司门前围了三四十人,这些人一边将这家公司的大门堵了起来,一边大声叫喊着“樊美兰你出来!你给我出来啊!”
喊着喊着,人群中便有人冲进了工厂内,大声说着:“到现在一分钱都拿不到,我们去搬东西吧!”紧接着,冲进工厂内的人群开始骚动起来,大家纷纷开始搬抢厂里的一些钢管、扣件等物品。为了一些物品,有人互相争抢,甚至动起了手脚。“许多人都说她已经卷着我们几千万逃到了外国了!”一说起这个樊美兰,围观的人群个个气愤不已。接到报警的民警立刻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2009年12月16日,樊美兰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0年12月16日,经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常州市新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樊美兰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樊美兰没有上诉。在法庭上,她说,如果不坐牢,只需三年,她就可以把全部债务还清。这不禁让人想起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一句话:“古来热衷赌博的人都是非厌世主义者,这表现了多么酷似赌博的人生。”
今年2月24日,承办此案的新北区检察院检察官周衍兵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对樊美兰的悲剧唏嘘不已。据他介绍,樊美兰出事没多久,她丈夫心情郁闷、精神恍惚,在马路上被车撞死了。她现在真是家破人亡啊。苏东坡有词《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记梦》,怀念亡妻,其中一语,“无处话凄凉”,不知樊美兰是否也有类似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