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03项“开办视频点播业务批准”)

(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20048月国家广电总局令第35号)第12条第1款:申请《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应和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第十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二、申请条件

申办主体(乙种证):1、三星级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2、具有同时为10家以上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提供视频点播业务能力的机构。

(一)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二)有符合《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三)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四)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五)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六)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七)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八)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许可证类别(乙种)、传播方式(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等;

(二)《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或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

(三)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五)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六)营业执照和宾馆饭店星级评定的相关证明;其中,由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乙种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上述材料。

2、市广电局初审提交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广电局;

3、经省广电局批准。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电话:(0839)3311008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社管科电话:0839)3261251

 

    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www gyzwfwzx@163.com

                 市广播电视局:www.gybtv.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