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日报讯  8月18日我市成功对城区112辆出租汽车经营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共拍卖出2281.6万元。这是一个令市民欢呼的数据,正是坚定不移地按市场化配置资源,才实现了政府收益的最大化。那么这2281.6万元将主要用在何处?昨日下午记者到市财政局进行了采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城市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交通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属政府收入,经营权出让收入将严格按“收支两条线”原则缴入财政,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据了解,这次我市城区出让112辆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收入除支付相应税费外,其余将全部用于市民都能普遍受益的公益事业方面。
市财政局局长张丕忠说,市财政局将严格按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的使用和管理。这次拍卖收入将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停车场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场、站、点以及管理设施的建设;用于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和出租汽车的治安、经营管理;用于市民休闲娱乐的南河湿地公园建设。市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对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记者 涂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