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记者从我市向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汇报会上获悉,我市将用三年时间把全市80%的乡镇场镇、60%的村庄建成清洁场镇和清洁村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君参加汇报会。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清洁城乡行动,并提出在抓好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巩固发展的同时,用三年时间把全市80%的乡镇场镇、60%的村庄建成清洁场镇和清洁村庄的目标要求。“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后,为确保实现 “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我市认真贯彻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迅速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灾区群众,大力开展以卫生环境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清洁城乡行动,城乡环境及安置点卫生面貌显著改善,群众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明显增强,为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和抗震救灾取得重大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后一致认为,广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要提高全民意识,让老百姓主动参与和监督;在建立长效机制上,要因地制宜,结合灾后重建和城市建设的发展搞好规划;环境综合整治的费用要有专项资金;同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切忌形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