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3月4日,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城乡行动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继续大力推进清洁城乡行动。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围绕普及卫生文明常识,提高公民素质;要围绕“四化一确保”(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和确保不发生大疫)目标要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市城区要重点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题整改工作,县城区要重点抓好卫生县城巩固和提高工作,乡镇场镇要重点开展 “五清”、 整治场镇容貌秩序和建设完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村庄(农户)要重点清除道路、沟渠、架空管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垃圾、建筑废墟,城乡安置点要搞好安置点及周边环境卫生治理。

    通知强调,清洁城乡行动涵盖了城市和农村,各级爱卫办要搞好组织发动,负责清洁城乡行动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检查考评工作;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清洁城乡行动深入开展的合力。

    市委、市政府将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每季度末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安置点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评出的最差乡镇(街道)、安置点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被评为最差乡镇(街道)、安置点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