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日前对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9日下发《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研督导的紧急通知》,要求负有对口督导职责的省直部门,即日起兵分11路,按照“明察暗访、全面覆盖、分项取点、听取介绍、随机民调、资料查核、实地印证、认真求实、帮助提高”的要求,对各市州此项工作进行督导。

    此次督导主要了解地震重灾区市州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全省其他市州治理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察访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根据要求,在地震重灾区,督导组要督促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内容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在过渡安置点、农村、乡镇和城市,加强环境基础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开展环境卫生与城乡面貌秩序治理,做好灾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在其他市州,督导组要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公路和铁路及河流沿线、农贸市场、背街小巷为调研重点,了解当地治理城乡环境脏乱差的情况,以及为全面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作的准备。另外,各地队伍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实施严格问责也是调研督导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