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加快爬坡前行 开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胜利闭幕

 

罗强主持闭幕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马华唐全林等出席

 

 

 代表举手表决大会决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强(中)主持闭幕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于2月20日上午胜利闭幕。
    今天的大会气氛庄严热烈。闭幕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罗强主持。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茂森、高山、赵安均、武斌、王朋友、陈杰章、陈广霖、黄黎明、王永君、贾邦彦、袁正良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马华、唐全林、王振会、王菲、贯开柱、张锐、张兴德等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应到代表358人,实到代表314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补选了李茂森同志为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表决通过了关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广元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广元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在完成各项议程后,罗强发表了重要讲话。
    罗强说,这次会议是在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精心安排今年工作。会议始终洋溢着团结奋进、创新务实、昂扬向上的热烈氛围,是一次民主团结、凝心聚力的大会,是一次攻坚破难、提速加快的大会。会议开得很成功,与会代表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审查批准各项报告,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罗强指出,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顽强拼搏、超常努力,万众一心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克难前行并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好于预期的成绩,坚持以人为本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开创了重建全面提速、经济加快恢复、社会政治稳定、干群精神振奋的良好局面。 
   罗强强调,今年是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决战之年,挑战极不寻常,机遇前所未有,任务异常艰巨,使命倍加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取向,牢牢把握“提速加快、又好又快”主基调,紧紧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两大机遇,坚定不移地实施资源转化战略,在迎接挑战中抓机遇,在破解难题中求突破,在扎实工作中谋发展,只争朝夕推进恢复重建,争分夺秒抢抓项目投入,不失时机扩大开放合作,全力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奋力推动发展全面上台阶。
    罗强强调,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提速经济社会发展,做好人大工作十分重要。人大工作要紧紧把握“提速加快、又好又快”主基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履职尽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境界。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推动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优势,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凝聚人心、增添力量上有新作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突破。各位人大代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坚持党的领导,服从、服务、实现好党的意图;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实现、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强烈的民主法制意识,坚持依法、科学、有效履职行权,为加快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罗强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奋进、创新务实,提速加快、爬坡前行,不断开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美好新广元。

 应邀参加大会闭幕式的还有:市政府、市政协、广元军分区的领导同志;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老领导;市政法机关主要领导;浙江、黑龙江省援建指挥部领导;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负责同志、无党派人士、老干部代表和企业代表等。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不是市五届人大代表的市级领导、在广历任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离岗未退的第四届、第五届四大班子领导、党群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市政府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驻市外办事处负责人,在广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区法院院长,嘉川地区、荣山地区、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省驻广单位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