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日在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赵安均



各位代表:

  我受广元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常委会的工作,请予审查。

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是广元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广元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三次、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依法履职、注重实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围绕科学发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坚定不移地把发展摆在第一位,始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广元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年先后依法作出了7项决定决议,都是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为推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继2006年9月作出《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之后,依法作出《关于加强剑门蜀道遗址保护的决定》,促进我市核心旅游资源的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为进一步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工作,作出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决定》,有效地促进了生态广元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作出了《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定》,把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为解决我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报告、金融行业的规定并报经市委同意,常委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先后审议同意市人民政府将有关政府性投资项目贷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6件,争取贷款1.98亿元,项目涉及城市交通建设、教育园区建设以及国企改革等多个方面,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突出重点依法监督。常委会始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按照“坚持党的领导、集体行使监督权、不包办代替”的人大监督工作原则,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组织执法检查9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切实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收入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突出推进“四个跨越”、加快广元发展的监督重点。一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等专项工作报告,促进了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推进农业市向工业市的跨越。二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小康新村建设、发展优质烤烟、农村医药市场监管等专项工作的情况报告,组织代表对乡村公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进行视察,开展了对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三是积极参与“创优”工作,大力支持和促进《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剑门蜀道遗址保护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四川省旅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加强对白龙湖和工业集中区污染治理的监督,加快推进旅游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四是大力支持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广陕、广甘、广巴高速公路和兰渝铁路、亭子口水利渠化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水利、煤炭、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努力实现广元发展条件质的提升。五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的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推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在全市形成有利于全民创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法制环境。

  坚持民生为重促进社会和谐。常委会始终不渝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最需要解决的事情做起,围绕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热、难点问题,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切实加强监督,推进解难安民、发展富民、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把“三农”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好农民增收工作,分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政府不断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度关注企业解困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支持政府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和工作制度。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大惠民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水污染、节能减排、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问题,督促政
府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具体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中共广元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库区移民后扶、企业改制维稳、城市环境整治、惠民救助等工作,进一步保持了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按程序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严肃政治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履行人事任免权。严格坚持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就职宣誓和依法公告制度。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其中免职、接受辞职24人,保证了“一府两院”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法增开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补选了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产生了30名第十一届省人大代表,保证了党委干部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

  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05]9号文件和《监督法》,进一步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权,努力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更加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向代表赠送“一报两刊”和内部资料,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范围和人数,落实“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制度,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实行市人大代表履职卡制度,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联络、服务工作和履职培训。全年共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2人次。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视察12次、专题调研70次,形成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16篇。在综合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元的建议》,受到市委及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组织代表对18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专门听取了“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代表满意率达98%。加强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深入县区调研和指导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培训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49名,指导县区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工作的改进和加强,使代表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履职行为不断规范,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常委会始终把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抓。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普法工作体制,切实发挥好监督职能,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了我市“五五”普法的全面深入开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33件6300人次,转办率100%,信访回复率98%,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重点加强了对《药品管理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归侨侨眷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防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师法》、《妇女权益保护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种子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提出了立法建议。四是加强以宪法为核心、以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实践为主要内容的人大宣传工作。继续在市级新闻媒体办好《人大之声》栏目,进一步发挥广元人大网站的作用,不断提高常委会《公报》的质量,办好机关刊物《广元人大工作》。五是抓好移民帮扶村民主法制建设,树立典型,带动全面,切实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组,努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目的,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贯彻落实。坚持党组中心学习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学法制度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广元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了依法履职、促进发展的能力。

  坚持抓好制度建设,推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05〕9号文件精神,对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已形成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完善。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完成了《广元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起草修改工作,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正式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事公开等七项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坚持抓好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正心齐、务实奋进的良好风气。常委会及其机关坚持以作风建设活动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作风整顿和“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大力倡导真情为民之风,使各项履职实践真正代表群众,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依法履职的根本依据。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完成省人大常委会调研课题2个、市委调研课题2个、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39个,公开发表调研成果60余篇,并编辑成《人大工作调研文集(三)》;省级课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研究》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研究》两项调研成果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好评;《关于小县大镇发展思路的研究》和《关于我市城区道路车辆超负荷运载情况调查》等9项调研报告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并作为决策参考。大力倡导清正廉洁之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干部队伍结构逐步改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目前,已形成了一个风正心齐、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机关干部队伍。

  一年的履职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持”。一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其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确保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依法转化为地方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确保市委干部人事安排的实现。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围绕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目标依法履职。要把依法履职的着力点放在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上,把依法履职的落脚点放在实现富民强市、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上,一切工作以有利于发展为中心,一切履职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三是必须坚持民生为重,构建和谐广元,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放在依法履职的中心位置,着力发展富民、解难安民、改善民生,努力促进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和谐社会全民共建。四是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要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在广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及市政协、广元军分区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主动配合、积极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全市加快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与实践、对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深化,思想还需进一步解放;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监督的实效需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08年的主要任务

  200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我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重要之年。

  “5·12”汶川里氏8.0级特大地震,使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惨重损失,青川县成为极重灾区。灾害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和无私援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有力、有序、有效地展开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伟大胜利。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抗震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和最大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第一线,在危难时刻表现出顽强的精神和坚强的意志,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灾之后,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更显得重要而紧迫。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紧紧围绕“全面夺取双胜利、重建美好新广元”的主题,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重点,注重特色,增强实效,依法履职,为全面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依法履职实践中,我们要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发挥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委意图依法转化为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好、实施好,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把人大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围绕发展依法履职

  要清醒认识到发展不足、发展滞后、差距很大,仍然是我市的基本市情和最大问题;经济结构严重不合理、发展方式十分落后,二产太小、特别是工业落后、投入严重不足、城乡二元结构突出,仍然是制约我市发展的主要症结和深层次矛盾。加快发展、缩小差距,是解决广元一切问题的根本出路和希望所在;要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归根到底也要靠发展。因此,我们要牢牢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转变观念中破解发展难题,在更新思路上转变发展方式,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依法履职的首要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力量。

  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科学发展大局,按照市委的总体思路和部署,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市人大代表普遍反映的、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认真审议,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要把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切实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在依法监督方面,要认真贯彻实施好《监督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注重监督工作的连续性,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履行职能,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要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抓住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监督重点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优势产业跨越发展,增强经济实力上;放在实施民生工程,推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促进社会和谐上;放在加快推进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增强发展活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上。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改进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和调研工作。要加强对常委会已经作出的重大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县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督工作。
  通过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国家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确保地方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严格依法按照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任职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政治意识、为民意识、科学发展意识、民主政治意识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坚持民生为重,努力推进和谐广元建设

  常委会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还是开展监督工作,一定要坚持民生为本、民生为重、富民惠民、共建和谐。要广泛倾听民声、悉心了解民意、充分维护民利。要督促和支持市人民政府坚持发展富民,继续把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放在一切工作的中心位置,加快发展二、三产业,推进全民创业,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坚持解难安民,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进一步解决好灾民安置、灾后重建等群众最急最难最迫切的问题。坚持大力实施好扶贫解困、就业促进、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饮水、道路畅通、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建立健全惠民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主动维稳观,排忧解难安民。同时,要继续加强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隐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推进和谐广元建设。

四、围绕灾后重建,全力以赴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

  当前,整个抗震救灾工作已转为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加快恢复重建的新阶段。这一阶段持续时间较长,任务更加艰巨。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在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向,坚定信心,投身大局,攻坚克难,立足岗位,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把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落到实处。二要以超常的努力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以出色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无愧的答卷。三要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正确运用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适时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质的分配使用、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等重大问题开展监督,支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努力为灾后重建和广元加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模范和桥梁作用,同人民群众一起共渡难关,夺取胜利。五要坚持“两手抓”,统筹兼顾,把抗震救灾与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抗震救灾促发展,以抗震救灾促稳定,齐心协力把全市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五、推进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常委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人民民主政治中的作用,始终把推进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职责。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坚持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加强公民法律意识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实施好“十一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推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要发展基层民主、加强村(社区)民主建设;要进一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不断地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监督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保障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监督和支持“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广元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要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2005]9号、省委[2005]13号和市委[2005]23号文件精神,实施好相关配套文件,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坚持“一府两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提供资料信息制度,扩大代表的知情知政权;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百、千、万”活动,坚持人大代表、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指导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加强代表培训,切实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和服务。进一步密切与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通过调研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常委会真正成为人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实现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

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常委会要按照“提升能力、真情为民、崇尚实干、坚守清廉”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途径,努力推动市人大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要加强理论学习,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知识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力争在“深化认识、突出实践、提升能力、解决问题、创新机制”上求实效,努力实现干部受教育、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体察民情,心连百姓,做人民的忠实公仆,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在强化工作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恪尽职守,努力工作,营造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政清简、清正廉洁的机关形象,以更开阔的视野、更振奋的精神、更务实的作风,努力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位代表,抗震救灾,任务艰巨;加快发展,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广元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艰苦奋斗,共克时艰,为全面夺取抗震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重建美好新广元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