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出台《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方案》(下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以上,主要河流水质稳定在Ⅱ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根据《方案》要求,将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加快城市建成区和重要集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国控、省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白龙湖、亭子湖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标排放。
深入推进“蓝天行动”,重点抓好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整治、秸秆禁烧、餐饮油烟整治等工作;持续实施“碧水行动”,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2017年完成市城区第一批19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加快推进县级城镇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消除市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镇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