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已有20个市(州)全面完成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首次职级晋升,全省首次晋升职级63685人,占纳入实施范围公务员总数的22.4%,人均工资增长408元。
2015年,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我省相继印发《四川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在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并对全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行全面部署,积极推进实施。
截止目前,20个市(州)已全面完成首次职级晋升工作,全省首次晋升职级63685人,占纳入实施范围公务员总数的22.4%,人均工资增长408元。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在激励基层公务员干好本职工作、促进基层公务员队伍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我省还将在省级机关及绵阳市、内江市各级机关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此外,过去五年,我省不断加强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安全、公平、科学实施“四级联考”和各项专项招录。2012年—2016年,全省共招录公务员7.7万余人。为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我省将国家确定的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84个列为适当降低公务员进入门槛的范围,放宽报考学历、开考比例、专业设置和考生年龄,面向本地考生、面向部分人群(藏区部分职位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和事业人员招录)。通过降低进入门槛,大大增强了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吸引力,有效缓解了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下一步将按照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不同层级,结合艰苦边远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不同岗位用人需求,探索推进分类分级公务员考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