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文件,严格规范抗震救灾期间各类会议。通知指出,5月12日下午,我市遭受突如其来的严重地震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沉着应对,科学决策,迅速调整工作重心,把抗灾救灾作为当前全市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和最大的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的各项工作。为切实抓好全市抗震救灾、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奋力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严格控制召开各类会议。
  通知强调:抗震救灾期间,要严格控制召开各类会议。除全市性抗震救灾重要工作会议之外,一般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其他各类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必须严格进行审批。市级各部门拟召开的各类行业会议,须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召开的会议,要切实改变会风、提高会议质量。重点要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改进会议形式,规范办会程序。原则上不得通知县区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严肃审批纪律,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加强督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要及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