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日报讯  近日,苍溪县工商局龙山工商所与龙山林业站联手维权,为龙山镇苗木经营户庞某挽回经济损失8.5万元。 
  去年11月份,龙山镇苗木经营户庞某与云南省碧县苗木经营户张某电话约定订购核桃苗17万株,每株0.5元,按照电话约定,次日庞某便一次性将8.5万的购苗款打入了张某的帐户,10多天后,货主张某委托李某将17万株实生核桃苗送到了龙山镇庞某处。在交货验收时,庞某发现该批核桃苗根系全部腐烂,无法排栽,便要求货主张某换货,而张某以发货时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换货,眼看8.5万货款将付之东流,庞某心急如焚之下想到了工商部门,便将情况申诉到龙山工商所,恳求维护其合法权利。 
  龙山工商所接到申诉后,高度重视,立即与龙山镇林业站取得联系,并将该批核桃苗送交到苍溪县林业局种苗检疫站进行检验,经苍溪县林业局种苗检疫站检验鉴定结果为:该批核桃苗根系腐烂,无法继续排栽。对此,经研究后,决定由苍溪县林业局与云南省碧县林业局取得联系,告知其相关情况,云南省碧县林业局在了解详细情况后,找到货主张某说明原由,并督促张某将庞某汇入的8.5万元货款打到了苍溪县龙山林业站的帐户上。 
  当龙山工商所、龙山林业站工作人员将8.5万元现金取出亲自送交到庞某手中时,庞某感激的热泪盈眶,激动地说:“感谢工商、林业部门,你们真正是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