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特色预防腐败路径之探索

 

中共四川省广元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陈泉

  党的十七大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预防腐败的关键在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提前化解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腐败风险,使腐败行为不发生或者少发生,促使党员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尤其不犯大错误。为此,我们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在实践中总结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预防腐败新机制、新途径、新办法——联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早”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010年,我们率先建立起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预警机制,对领导干部存在可能引发腐败的问题或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或具有轻微违纪违规但可不予以追究纪律责任的行为,运用事前警示提醒、事中警示诫勉、事后警示追究,对应发送警示提醒书、警示诫勉书、警示追究书,及时发现、督促、帮助其改正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最大限度关心爱护和保护干部。今年,我们又将预警对象涵盖到所有党员干部。同时,在公共权力部门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明确岗位廉政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一方面使党员干部明白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和部位,自觉加强防范;另一方面通过机制制度的完善,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的几率。实践证明,“三早”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实现“五个结合”,构建起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教育挽救于一体的预防腐败新路子。

  一、“两大机制”联动推进,实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预防腐败离不开两道防线,一是自律防线,即需要党员干部自我约束、灵魂矫正、良心悔悟,从感情上痛恨腐败,从心理上排斥腐败,从行为上远离腐败。二是他律防线。即需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推动,使被监督者不便为更不能为。如何才能做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双管齐下,互动互促?就是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三早”预警机制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既是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岗位职责、手中权力、履责状况,深入排查、认真研判、切实找准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自我防范的过程,也是其接受廉洁从政教育和全身“体检”的过程。“三早”预警机制建设,是通过发挥各方监督力量的作用,广泛收集线索,对党员干部出现的廉洁从政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提醒、纠正,有效干预,作用于他人问题的萌芽和演变过程中,最大限度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的过程。“三早”预警中的问题,可以反馈到权力岗位的点,通过制度的及时矫正,实现“自律”;对有廉政风险表现的个人和单位也可通过“三早”预警,进行及时提醒和纠错,实现“他律”。通过“他律”与“自律”的强力推动和促进,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错误、切实改正错误,真正把廉洁从政、拒腐防变内化为一种基本理念和自觉行动。因此,抓“三早”预警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内控与外控相结合,其中,“自律”是基础,“他律”是保证,将二者有机结合,统一于预防腐败工作的全过程,统筹推进,不断发挥综合效果。

  二、“两大机制”联动推进,实现“八小时”内外监督相结合。从近年来查办的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不仅表现在“八小时”内的工作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而且表现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中。实践告诉我们,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仅仅着眼于“八小时”内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多渠道、全方位地加强对“八小时”外的监督。如何才能做到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并重。既要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更要抓“三早”预警机制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旨在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及时发现工作中即“八小时”内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发出预警信号,避免苗头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问题。“三早”预警机制建设,旨在及时从执纪执法机关业务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收集预警线索,及时梳理信访举报和主动从新闻媒体披露中发现线索,针对党员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以及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违纪违法问题。其实施预警的范围涵盖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方方面面,不仅包括“工作圈”,还包括“生活圈”,不仅涵盖“八小时”内,还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因此,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三早”预警机制建设就是抓“八小时”内外监督,将二者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不断增强监督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两大机制”联动推进,实现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预防腐败,要着眼关口前移、着眼防微杜渐、着眼有效防范,变事后查处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找出权力运行中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有效制定落实预防措施,在制度完善和流程细化中防范风险,做到识别风险在工作之前,防范意识在行动之前,约束行为在办事之前,它更多体现的是事前监督。“三早”预警机制,坚持事前警示提醒、事中警示诫勉、事后警示追究,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同时,注重对预警情况,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把握预警对象的思想和心理变化,督促其改正错误,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转向下一个等级处理直至立案调查。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三早”预警机制建设就是抓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将二者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四、“两大机制”联动推进,实现防止大问题与纠正小问题相结合。预防腐败,就是要着眼于微,纠正于小,防止于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针对公共权力运行流程中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通过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进行动态监控、预警纠错,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着眼于防止发生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大问题”。“三早”预警机制,就是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强化教育监督,促使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尤其不犯大错误,着眼于纠正和防止“小问题”。因此,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与“三早”预警机制建设,就是纠正“小问题”与防止“大问题”相结合,将二者有机结合,联动推进,实现对广大干部的最大关心爱护。

  五、“两大机制”联动推进,实现教育、制度、监督相结合。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廉政风险防控,就是针对不同岗位的不同风险点,采取预防措施,增强教育、制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腐败风险的意识,做到风险教育在前、制度规范在前、流程防范在前、责任预警在前,切实解决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的问题。“三早”预警机制,既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机制,也是有效的监督手段,通过警示加强教育挽救,通过苗头性问题分析,及时建立制度规定,以防范苗头性问题演变成倾向性问题,个别性问题演变成普遍性问题。它是集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治病于未发、防患于未然”的治本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三早”预警机制,全面体现了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结合,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强化制度的约束性,着眼监督的主动性,增强防范的严密性,注重纠错的及时性。只有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产生腐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