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新闻网讯(记者   桂兰)“国家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之前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我市今年将实行,此举将惠及我市270余万参保对象。”这是记者从2月28日召开的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信息。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勇参加会议。

    据悉,我市自2009年12月正式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医改成效不断显现。去年,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5万人,参保率达9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6万人,参保率达9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到228.85万人,参保率达93.3%;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60%;全市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5656.93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42万人,其中城市救助17039人次,农村救助27155人次。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大增强。全市实施卫生灾后恢复重建和体系建设项目850个,总投资22.63亿元,总面积88.5万平方米,竣工819个,竣工率96.4%,绝大部分基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投入使用。

    今年,我市将继续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力争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补助标准的提高将惠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以及新农合的270余万参保人。另外,还将逐步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限制和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市领导武斌、赵爱武、胡月鹤、杨晋平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