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2015年,中部地区要实现《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00元,城镇化率达到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000元和8200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下达的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持续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25%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森林覆盖率提高2.3个百分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接近100%。
根据《规划》,2020年,中部地区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成为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区域内部发展更加协调、与东西部合作更加紧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支撑全国发展的重要人口和产业承载地。
《规划》明确提出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八大重点任务,包括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重点地区发展、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以及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
《规划》强调,要发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好规划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中部六省要通过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工作协调与衔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部六省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重大专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紧密合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