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天,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12月21日起,宁波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实行错时上下班。根据通知,宁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12月20日,宁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12月21日起,宁波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实行错时上下班。

    这次作息时间调整为阶段性措施,今后还将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效果再作调整。此前,由于机关作息时间对社会上其他单位有一定的引示作用,而宁波市级机关基本上集中在市中心的解放路和中山路沿线,集中上下班加剧了高峰时段市区交通主干道的车辆拥堵。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调查数据显示,高峰期间核心区10条主次干道平均车速仅为19.07公里/小时,不到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的一半,停车延误时间达到全程时间的47%。车速最低的路段就包括市政府边上的解放路,时速不到15公里。

    宁波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应该能对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尤其是东西方向交通拥堵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

    在这次调整之前,海曙、江东、江北和鄞州四区机关的作息时间和市级机关作息时间保持同步,即上午8点30上班,下午5点下班。

    根据通知,宁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与调整之前相比,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上下班时间都推迟了半小时。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和鄞州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维持不变。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午下班时间为17时。

    而部分具有直接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和服务窗口单位,在不影响履行职责和方便群众办事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确定作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