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周小弟 中新社发 潘索菲 摄

  中新社上海十一月四日电 上海市一中院四日对昔日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等九人参与的故意伤害、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周小弟犯故意伤害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亿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上海懿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小弟,伙同公司总经理徐建刚,因意图控制上海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居住区项目而与杭州西子房产公司产生矛盾。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周小弟与徐建刚、李广奎到项目工地滋事途中,周小弟授意李广奎找人“教训”西子房产公司经理尹某。在李广奎的指使下,姚伟雇用曾大宇等人伺机作案。同年十一月六日十四时许,曾大宇等人经事先策划,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伏击尹某。当尹某驾驶轿车沿新华西路行驶时,受指使的同案犯刘小军驾驶轿车撞击尹某的车辆。尹某下车查看车损时,多名打手持事先准备的铁管击打尹某,致尹某颅脑损伤及上下肢多处骨折,经鉴定为重伤。事后,曾大宇等人获得酬金三万元。

  法院同时查明,二00一年四月,周小弟以新世纪公司名义与上海的一家房产公司签订协议,以单价每亩二十多万元、总价六点三四亿元的价格受让了上海浦东三林懿德地块的二千多亩土地。同年五月,根据上述协议,新世纪公司与该家房产公司等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懿德公司,由周小弟任董事长、徐建刚任总经理。

  二00一年九月至二00六年十一月,为牟取买卖土地使用权差价,周小弟、徐建刚以懿德公司名义,在尚未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以联合开发为名,先后将懿德地块二千余亩土地的使用权,以每亩五十多万元至一百多万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倒卖给其他几家公司,从中收取了土地出让款逾二十亿元。

  除周小弟外,法院四日还对其他八人作出了一审判决。八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九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