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方云,男,朝天区转斗乡人。一九三三年任转斗乡苏维埃游击队长,子梅清全任分队长。父子俩带领队员在清匪、打粮等斗争中,成绩卓著。
    一九三四年一月,红军战略撤离前夕,方云同志偕同母、妻(梅高氏)与二儿清全、四岁小女儿清英,全家赶路去曾家河,意欲随军转移。但在行经谢家岩金竹园时,却碰上正在该地截击红军的两河民团,其头目侯贵荣之父又曾被方云同志捕打过。今日狭路相逢,侯岂肯放过,于是先踢梅母于悬崖之下,再喝令匪杀害他及其子女。方云同志面对屠刀,怒目大骂。侯匪咬牙狂吠:“把他们给我剁成肉酱!”爪牙举刀向前,方云父子徒手与众匪搏斗,匪徒们先乱刀砍死梅方云同志,再杀其子,后杀梅妻。当众匪徒举刀杀梅时,幼女清英惊恐万状,奔逃至附近一窝棚农户中,一头扎入贫农胡大娘的怀里,一只脚上的鞋也跑掉了。胡大娘见状,便心痛地搂抱抚慰。霎时匪军搜捕来了,胡大娘便代梅清英多方求情,并以饭食招待众匪徒,清英幸免于难。梅母在被踢下高崖后,被半崖上的树丛挡住,亦幸免于死。
    一九五七年广元县人民政府追认方云同志为革命烈士,发给抚恤金280元,一九八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又发给了烈士证书。
    清英同志为继承父亲遗志,于一九五九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