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菡研) 13日,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着四川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工作。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将惠及我省6700万农村居民。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魏宏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华,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菲在广元分会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我市苍溪县与成都市金堂县、甘孜州九龙县3个先进试点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支付。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省委、省政府拟今年首批在21个市(州)的21个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名单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各地将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今年内务必全部启动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