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带来的双重不利影响,我市积极应对,坚持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为工作重点。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上半年,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996元,同比增加956元,增长17.31%,比全省的11.4%高5.91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二。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是构成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的三大因素。

    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总体运行良好,农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到170元,同比增长11%。

    上半年全市劳务输出77.1万人,劳务收入18.94亿元,人均劳务收入767.6元左右,比2008年同期增加107元,农民工就业形势较好。

 

    今年以来,我市私家车增长迅猛。据统计,轿车销售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以上。记者  刘仁  摄

    薪金看涨

    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达4349元,增长22.4%,占可支配收入的72.53%。快速增收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是上半年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陆续兑现去年公务员的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并补发到位,带动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增加35.6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增加36.95%,去年下半年市政府出台政策规范机关单位生活补贴标准,上半年市、县区已基本兑现。

    二是各类企业在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后,先后提高职工的工资。上半年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企业同比增加39.97%。随着我市灾后重建,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重点、优势行业经济效益提升,提高了企业职工工资和奖金,同时政府又加大了对企业职工工资兑现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企业职工工资奖金增加较快。

    转移性增多

    转移性收入包括离退休金、养老金、社会救济收入(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收入)、捐赠收入等十项收入。特别是在“5·12”大地震发生后,广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保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方针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弱势群体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增长较快。上半年,人均转移性收入986元,增长29.3%,占家庭总收入的22.7%,拉动总收入增长3.5个百分点。

 

    旺苍县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6452元,同比增长26%;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现1690元,同比增长19.4%。李明亮   摄

    一是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的关心和扶持力度,在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及时采取一系列灵活多样的惠及老百姓实质性措施,使城镇低收入群体得到实惠更多。特别是灾后就业援助取得成效,全市开发的2.5万个公益性岗位,占全省公益性开发数量的一半,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发挥了就地安置受灾群众的主渠道作用,既解决了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的公共事务,又促进了社会稳定,更保证了城镇低收家庭的收入增长。

    二是国家对地震灾区受灾户补助社会救济金,同时对特困受灾户继续执行每人每月救济补助;“三孤”人员按每月600元的标准计发了生活补贴。

    三是2009年国家再次提高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离退休金标准,市政府出台相应政策,确保了离退休人员收入的增长。

    财产性增效

    财产性收入今年上半年为160元,增长1.39倍。主要是出租房屋收入增长的拉动,这是城镇居民收入来源增加的另一特色。主要原因是地震造成居民家庭住房损坏,特别是来自极重灾区青川县和重灾区的中核集团821厂几千名职工、居民,加之城区部份单位办公用房受损,造成了广元城区房源紧俏,租金大幅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