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整治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的行为。采取“错时制”和轮班巡查的方法,加大日常执法管理力度,对乱摆摊点、沿街叫卖者,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二是严格查处非机动车辆乱停放行为,积极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媒体,广泛而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
三是认真查处乱张贴行为,确保市容整洁美观。一方面组织队员分段分片进行清洗、覆盖和铲除,另一方面加大“门前三包”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责任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四是加大户外广告的管理力度。特别是多年失修、牌面脱漆、字迹陈旧、书写不规范,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不整洁影响市容观瞻和未经批准擅自悬挂的广告牌匾、灯箱进行清理、规范。同时坚决取缔人行道上的乱摆放的店招、路牌、灯箱等。
五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拆迁、新建、扩建施工现场督促其施工单位搞好封闭式管理;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道路未硬化、围栏作业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对乱倾倒建筑垃圾、施工污水四溢的行为进行认真整治;加大对运输建筑砂石、渣土车辆的管理。
六是认真落实《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严肃查处违法建筑,依法对规划建设实施全面系统的监察;加大对无证建设、少报多建、擅自更改施工设计的查处力度;对全市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