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在开展酒水行业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中,于7月底立案查处了金额较大影响恶劣的三家酒水行业商业贿赂案。
  据介绍,我市酒水行业进入餐饮娱乐场所要交入场费已成“惯例”。酒水经营者往往采取进入之前支付入场费或销售之后根据回收瓶盖的数量扣除部份营业款等方式取得在该营业场所的独家经销权。据了解,省内某啤酒有限公司与广元城区20多家餐饮经营户签订独家经营合同;某商贸有限公司买断上西某商务休闲中心酒水专营权;有家酒业公司为取得独家经销权,竟与某家老鸭店签订入场费合同。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有些啤酒公司竟向娱乐场所支付高达12万元的入场费。
  该局认为,这些行为妨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增加的销售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经济健康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举报投诉。
【来源:广元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