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针对全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多、涉及范围广、时间要求紧、质量要求高的实际情况,在已有监管制度基础上采取“一书七制”,进一步突出了对重点项目的监管。

    据介绍,县(区)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同建筑业主签订“廉政合同书”。所有加固维修、重建工程均须签订此协议书,相互制约自律。同时,工商部门还采取同步通报制。各县(区)局重建办所有牵涉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内容报纪检监察备案。坚持重大项目、大额资金拨付、大宗设备材料采购内容备案监督。采取招投标、比选制;质量安全责任制;工程合同审查制;工程量和建筑装饰材料市场采购登记制;资金动态监管制,各县(区)局确定专人负责灾后加固维修、重建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审查与拨付工作。全市工商系统所有加固维修、重建工程项目,在立项、设计、招投标比选、资金使用、安全质量、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的确定全过程,列为单位必须进行公示的内容,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