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公众面前控制相对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如果无法避开围观者,就以较为缓和的方式进行。”

  “采取反暴力抗法的局部动作。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

  多数寻常百姓大概都如我一般,是第一次看到被掀开内页的城管人员专业培训教材。这本《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居然这样的直白和露骨。

  市容、停车、占绿、无照经营、违章搭建、临时占道、工地等与城市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事务,都归城管执法队集中管理。自十多年前成立起,城管恐怕是各个城市中百姓评价最低、负面新闻最多、形象最灰色的角色之一。进入媒体和大众视野的,多半是他们在执法时如何凶悍而粗暴,抓小贩、砸摊子、搬东西,对那些处在社会下层、摆摊设点以维持生计的弱势群体强横无忌。

  但与城管人员聊天,听到的,完全会是另一些故事:因为执法常常得不到大众理解和支持,他们心里满是委屈;没有公安的装备和执法权限,遇上处罚对象不服乃至暴力相向,受伤受辱是常事;面对马路游击队,他们常有“老鼠戏猫”式无效劳动的挫败和无奈。

  大众嫌恶,城管委屈,这样的情绪对立和冲突,在这本培训教材曝光后,恐怕还要进一步加深。尽管有“抗暴自保”的旗号在先,“秘笈”里谆谆教导城管人员的招法,依然足够雷人。“不要在公众面前控制相对人的暴力抗法行为”“周围不见人”“带上执法车”,字里行间,强调之意十分明显,也难怪被网友指为“用标准的技术手法掩饰暴力的痕迹”。

  也许连城管部门和教材编写者都没有意识到,正是这样一种面对被执法者可以任意施为、只需避人耳目的特权观念,是城管难改不文明执法痼疾的根源。城市管理者要环境和秩序的面子,要用有限的力量管住让人头疼的各种城市“牛皮癣”,对不规范的执法举措、对内部监督机制的缺位,只要不被外人抓到“现行”,便也乐得眼开眼闭,只求见效。

  城管毕竟不是公安,执法对象不是罪犯,而是城市的小民们;城市的领导者和城管部门,到底应该把自己当成手握武器“打击敌人”的执法者,还是当成维护大多数市民利益、让城市顺畅运行的服务者?这个根本性的定位一定要搞清。(本报特约评论员姜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