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凯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举行了《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法治讲座;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推进2023年度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视察“八五”普法决议中期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视察我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关于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2022年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广元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和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书。
杨凯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贡献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桂华、孙洪方、伏玉琼、盛锦参加会议。
市领导方万云、罗星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列席会议。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刘星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