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何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委副书记、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蔡邦银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文件。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推进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机遇。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持续在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对标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工作。
会议强调,要聚焦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打造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幸福家园。要聚焦民族事务治理,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要聚焦发展第一要务,持之以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等方面短板,同步增进民生福祉。要聚焦宣传教育,扩大宣传面,增强知晓度,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会议要求,市创建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市创建办和各工作组要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共同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要注重统筹协调,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融合,实现共同发力、共建共享。要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领导小组副组长,各成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苟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