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活力,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放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4月4日每天20:00

发放渠道及领取规则

通过中国电信“翼支付”APP发放,发放期间,同一用户限领取普惠消费券、家电消费券每种面额最多1张,且同一用户每领券日限领取1张消费券。领取后10天内有效,所有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发放金额及劵面值

本次消费券共发放120万元。

(一)普惠性消费券

发放“满300立减100元”“满200立减60元”“满100立减30元”三种面额的电子消费券。

(二)家电消费消费券

减200元券(一次性消费额度1000元至2000元的(含2000元));减400元券(一次性消费额度2000元以上至4000元的(含4000元))。

(三)汽车消费券

价格在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每辆车补贴1000元,价格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20万元)之间,每辆车补贴1500元。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补贴在汽油车补贴基础上增加500元。

领取范围

当前地理位置定位在利州区的所有人员。

使用范围及规则

(一)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可到参加活动的商家(详见附件)线下(实体店)使用,领取当日生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二)针对汽车消费券设定以下使用规则:市民在活动期间内(3月31日-4月30日),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汽车后,可通过活动平台将申报资料上传到翼支付平台进行补贴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翼支付平台将补贴直接转到申请人翼支付账户。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为准,每人仅可申请一次购车补贴。

(三)消费券不储值,不提现,不找补,不转赠、转让,不售卖;参与商家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消费券领取后变相用于储值,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若发现商家故意违反本条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区商务局有权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消费券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商家严格遵守约定承诺事项,严禁违规核券。

(五)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

特此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商务局

2023年3月28日


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春季政府消费券参与商户名单



来源  广元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