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专用校车要喷涂统一标识  “病车”不能载学生

   按照全国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部署,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从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这次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排查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整治重点: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重点时段是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重点路段是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整治措施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数据档案的基础上,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立即报废。

    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各部门根据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杜绝交通违法。

    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会同学校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