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派出的17个工作组67名干部奔赴我市80个重灾乡镇,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省委要求,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财政、审计部门抽调350名干部,组成87个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组,派往全省39个极重灾和重灾县(市、区)392个重灾乡镇加强重灾乡镇救灾款物监管。其中,向我市派驻了17个工作组67名干部,加强对80个重灾乡镇救灾款物监管。各派驻重灾乡镇监督工作组重点监督检查中央及各级财政下拨的抗震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按时汇总,逐级上报。主要包括:过渡性安置住房补助款、永久性安置住房补助款、农房加固维修补助款、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助钱粮、“三孤”人员补助等资金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前期各级各部门接收使用抗震救灾款物(含国境外捐赠)的管理使用、各级各部门对重大信访举报的办理、对口援建省市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及款物的到位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灾后重建重大项目立项、大额资金拨付、大宗物资采购和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的实施情况。其中,对灾后重建资金的管理使用主要看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严格按程序操作,农房灾后重建是否实行分类补助和按照“一表一卡一证”、“一乡一册”和“一县一台账”管理等内容。

    为切实做好省派工作组的各项工作,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主动,搞好服务,抽调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搭建信息共享,运转协调的工作平台;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好相关问题,为工作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对协调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