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广元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会,专题安排部署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实现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锚定绿色发展,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战略目标,既需要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更需要通过立法这一顶层设计,推动立法“绿化”,以法治绿,用良法呵护绿色生态家园。

   会议强调,启动制定城市绿化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有特色管用之法。要针对老旧城区和住宅小区的绿化提升改善难,社会爱绿、护绿意识不强,随意毁绿、占绿现象时有发生等矛盾和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制度设计中加以解决。要从资金保障、建管机制、涉绿行政审批,绿地养护单位选择、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深化细化,以法规的形式及时固化稳定。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绿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和执法主体的职能职责。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立法工作有序开展。起草牵头单位和参与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政府部门,要勇于挑重担、善于打硬仗,认真开展立法调研、意见征求等工作,把专业性、可行性问题解决在起草环节。要充分发挥好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主动征求意见,高质量做好《条例(草案)》立法的各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锦、王定虓,副市长李昱隆参加会议。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