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说,红灯停绿灯行,可总有部分交通参与者心存侥幸,无视交通交通安全法规,不久前,在劳动大厦路口,就发生一起因电瓶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调查,认定电瓶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交警曝光画面,视频来自涉事车辆行车记录仪。事发时段为深夜时分,事发前,视频车停靠在劳动大厦路口靠加油站方向。此时,由于直行方向为红灯,视频车在最中间车道停车等候。10余秒后,视频车直行方向绿灯亮起,视频车正准备起步通过时,一辆电瓶车从视频车前斑马线右侧进入画面。
通过画面可以看到,电瓶车上有两名男子,驾驶员无视红灯,准备加速通过,不料与正在起步的视频车右侧车头发生碰撞。随着一声沉闷的撞击声,电瓶车车上两人摔到在地。视频车上驾驶员随后下车,询问倒地人员伤势,并拨打电话报警。
经过交警调查,当时王某骑行电瓶车搭载朋友蒋某行驶至劳动大厦路口东向西时,未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与南北向直行的秦某驾驶车辆相撞,造成王某和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驾驶电瓶车时,也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头盔,所幸速度不快,才没有酿成大错。
日前,交警二大队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电瓶车驾驶员王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未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并且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事故的发生就在一瞬间,不是每次闯灯都能平安无事!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谭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