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这是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自去年4月挂牌运行以来,首次将巡回法庭开进大熊猫国家公园。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严肃,当地村干部、景区周边村民、游客及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等到场旁听庭审。
法官依法有序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辩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庭当庭对被告人马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决。违法所得木材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人员对其购买的位于青川县三锅镇青石村4组的林木进行砍伐。经青川县林业局鉴定,被告人马某某砍伐的树木属于天然防护林,包含树种枫香树、恺木树、千丈木和麻柳木,合计采伐林木蓄积29.72立方米。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违反森林法规,无证擅自砍伐天然林木,破坏森林资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联合青川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工作人员一起就地结合司法实践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向旁听群众宣传森林资源和环保法律知识。
青川融媒 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