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咱们是耳熟能详,这亲友相逢,难免喝上两杯,可无论你有什么借口,千万不要酒驾!
日前,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重点违法曝光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对广元市利州区人朱某某作出终生禁驾的行政处罚。那么,这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2021年12月19号,朱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利州区东坝苴国路由东向西行驶。当天早上6点过,车辆行驶至东苑路交叉路口时与行人杨某相撞,造成杨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案发后,朱某某驾车逃逸。
当天上午十点,民警找到了朱某某的家。此时的朱某某还正在呼呼大睡,民警当即带朱某某前往医院抽血,检验血液酒精浓度。
在审讯中,朱某某某对自己酒后开车撞人逃逸的犯罪事实后悔不已。
因为害怕,也因为酒精的麻痹,朱某某回家就倒头大睡,直到民警上门。而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酒精惹的祸!
2021年12月22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认定朱某某负该次事故全部责任。近期,利州区人民法院判决朱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并判处有期徒刑。2022年5月7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朱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作为驾驶人的底线已经深入人心。可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心存侥幸,触碰底线。在此我们也提醒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亲朋聚会喝点小酒助助兴固然是愉悦,但是要切记酒后不开车,否则欢聚变成悲剧,那可就得不偿失!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谭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