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广元市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虎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广元市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虎年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城区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庆氛围,为了让广大市民群众文明、和谐、健康、低碳、环保过佳节,利州区东坝街道新民社区党员志愿者们从一周前开始,就走街窜户,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倡导大家共同营造和谐安全低碳生活环境。
利州区东坝街道新民社区党委书记陈波介绍,从1月20号开始,他们组织党员志愿者、网格员通过敲门入户,腰鼓队走街串巷,通过微信、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全覆盖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引导辖区居民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截止27日,共出动宣传人力12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广元市城区禁燃禁放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利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安俊表示,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够给节日增添喜庆,但是在燃放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将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市民朋友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