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十三五”以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全方位全过程监管,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主要体现在: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利用网络监管平台,推进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网上办理食品相关许可、审批、备案率达100%。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市规范化建设市场监管所64个,聘请城市社区和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1700余名,织牢食品安全监管基层网底。

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朝天区建成“阳光餐饮”手机APP智慧监管系统,利州区、青川县、朝天区开展了“农村群宴在线监管”试点。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明厨亮灶”率达100%、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率达100%,食品安全舆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大宗农产品在部、省级例行监测中合格率均稳定在98.5%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提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开工建设川北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加大食品违法犯罪行打击力度,全市司法机关立案侦办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71件。

积极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青川县、苍溪县、昭化区、旺苍县先后建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全市建成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41个、食品安全示范点100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8家。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27700余家,建成食品饮料产业园8个,入驻食品饮料加工企业76户,食品饮料产值291.73亿元。

大力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取得了茶叶、香菇等有机产品认证。

我市已被农业农村部授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全市连续13年无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19年,全省民调显示,人民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满意率位列全省前三,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9.19%,位列全省第三。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评,位列全省第五,被表彰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