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号,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七届市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近期中央、省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禁毒、尘肺病防治、笋用竹产业发展、垃圾分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
会议强调,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认真谋划我市明年经济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对我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保护。要深入领会1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立即整改国家、省考核组反馈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好基本民生,抓好安全生产,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好节约用电工作,加强值班值守,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黄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对标先进地区,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要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动员干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投放,完善工作环节,持之以恒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进一步深刻把握当前禁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投入力度,扎实推进禁毒工作,确保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功。要高度重视尘肺病防治工作,大力开展防治攻坚行动,补齐短板不足,全力推进防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要加快老旧小区在建工程进度,积极储备包装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注重改造实效,广泛发动居民支持参与。要继续抓好笋用竹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加工企业,加大市场推广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会议审定《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2020—2022年,我市将实施70个三大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176亿元,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
会议审定《广元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送审稿)》,我市境内禁捕范围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已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禁捕水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暂定为10年的常年禁捕。
会议审定《广元市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送审稿)》,明确了嘉陵江干流、白龙江、清江河等9条河流流域套县级行政区总可分配水量,确定15个断面为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
会议审定《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送审稿)》,对市城区范围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以及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施划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会议同意于2021年1月15日至17日,举办2021第十届秦巴山区年货节。
会前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规划文件。会议要求,全市政府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