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

切实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加快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8号,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委副书记、市长邹自景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彭洪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严格改造标准,科学制定推进计划。严格界定改造对象,把群众急需和民生痛点摆在突出位置,优先将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对2000年底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项目储备库,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应改尽改。充分用好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加快对零散小区的改造。各县区要合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改造提升方案要切合实际,体现小区特点,绝不能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会议要求,要发挥群众主体地位,实现共谋共建。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积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体制机制。做好群众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小区群众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注重搞好宣传引导,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组织引导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率先推动改造工作,结合实际推进试点改造。

会议要求,要创新体制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对涉及的审批环节深入调研,尽快出台我市的操作指南,指导县区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联合审查机制。整合电力、通讯、供排水、燃气等项目优先纳入改造,同步推进实施养老托育、文化教育、公共卫生等方面涉及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加快项目推进实施。严格落实历史建筑、特色建筑保护修缮的相关要求,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打造城市特色。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共同推进改造。要发动居民参与改造后的运维管理,实现从“政府一管到底”到“共谋共建共管”转变,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积极引入物业服务,提高老旧小区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各县区作为城镇老旧小区实施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提升改造实效。要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补助项目资金,大力探索老旧小区市场化和其他社会资本融合模式,挖掘盘活小区闲置资源,吸引专业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居民出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维护管理。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