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临时停止部分医疗机构诊疗工作的紧急

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医疗机构,委注册医疗机构:

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防范院内、医疗诊所交叉感染,按照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决定临时停止部分医疗机构诊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停诊医疗机构类别

(一)门诊部(个体)、诊所(个体);

(二)各级各类医院的口腔门诊(急诊外伤除外)、耳鼻喉科门诊(急诊外伤、梗阻除外)、健康体检科。

二、临时停诊的诊疗项目

(一)呼吸科门诊纤支镜项目。

仅开放异物、肿瘤、危重者检查,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所有风险后实施。

(二)消化内科内镜项目

临时停止普通患者内镜诊治工作,对消化道大出血、食管异物等有急诊内镜诊疗指征的危急重患者,酌情开展急诊内镜诊治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临时停诊的机构、门诊、科室及诊疗项目于2020年

1月31日上午8点执行,开诊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开诊的门诊及医疗项目,特别是口、鼻诊查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诊:

1.务必为医务人员配备一次性隔离衣、防护口罩、护目镜、一次性帽子、乳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2.患者进入门诊、治疗中心前,务必有专人进行严格的预检分诊,评估有无疫情风险。

3.手术间务必严格消毒,单间操作,进出口通道相对独立。

(三)请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对在床病人亲属探视管理,减少探视次数,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出入。

(四)请各质控中心针对疫情和本专业实际,制定印发相关诊疗项目(特别是侵入性探查和手术项目)规范化诊疗流程,指导各医疗机构防范院内感染。

(五)各停诊单位及科室要在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公布咨询电话,做好解释引导工作。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