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迎庆”系列行动、《四川省2019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部署开展无牌无证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

 

依托国省道和城市执勤执法卡点,加大对摩托车执法力度,对查获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人员,要建立管理台账,属本辖区的要督促办理注册登记,对属辖区外的,要及时通报所辖公安交管部门;各地要充分调动发挥“两站两员”作用,督导农村交通管理员和劝导员逐村、逐户开展排查,摸清无牌无证摩托车及其驾驶人、车主的基本信息,录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中,并劝导、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申领驾驶证。摸排情况于8月底前完成。

建立摩托车便民服务工作机制,依法简化部分流程,集中办理摩托车注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切实方便群众。车管部门要定期安排人员深入摩托车拥有量较大、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人数较多的农村、工地、机动车销售点、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人员居住密集的农村和社区,通过“流动车管所”服务平台,开展“一站式”、“一条龙”车管业务上门服务。通过专场考试、集中办理等方式,为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提供方便,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可以由计算机生成试题,用纸质试卷进行考试。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要在10月底前完成注册登记。

根据辖区涉摩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调整勤务安排和警力部署,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到路面,在城郊结合部、进出城要道、农村地区赶集点等摩托车集中地,合理设置临时执勤点,突出上下班高峰期为重点整治时段,高频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重点发现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行为,同时高压治理摩托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载人、超员、不戴头盔、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逾期未检、报废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摩托车违法行为要实行“5个坚决”(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坚决依法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坚决依法拘留;对摩托车酒后驾驶的,达到拘留条件的,坚决依法拘留;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坚决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坚决强制报废)。协同交通、城建等部门,在汽车站、地铁口、公交站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加大摩托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督导农村“两员”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劝导,对其轻微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无牌无证、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和多次实施轻微违法行为的摩托车,要采取“专群结合”的方式,及时告知辖区公安交管部门或派出所严格查处。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农村交管员和劝导员要上路开展劝导;公安交管部门、派出所和农村两员要组成执法小分队,共同开展摩托车违法治理专项行动,原则上每周下乡进村不少于一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摩托车全部进行登记,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路行驶。通过严格执法,严防无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进一步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率,有效遏制和预防因摩托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