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醉驾被判刑、罚款的经历本该铭记终生,但有人却屡教不改。8月2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有这么一个嗜酒如命的王姓驾驶员,居然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两次都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出移送追究其危险驾驶罪刑事责任。
2019年6月27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醉驾王”,这名男驾驶员王某钢在2017年7月27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利州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时隔不到两年竟然再次醉驾被查获。
当天晚上23时许,广元市区东坝路上车辆已经很少了,但民警依然在万龙路酒驾检查卡点检测过往的车辆,突然不远处一辆行驶缓慢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吸引了正在执勤的二大队谢警官注意力,根据多年来的查酒驾经验,谢警官判断这辆车有很大嫌疑,于是招呼一旁的辅警一起走向摩托车,谢警官示意摩托车靠边停车后,便走向驾驶员,果不其然,刚一靠近摩托车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驾驶员喝得面红耳赤,经过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22.5毫克/100毫升血液,远远超出醉驾标准。
警方取证
经调查,这名男驾驶员叫王某钢,利州区龙潭乡和平村人。2017年7月27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广元交警二大队查获,同年8月29日被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年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宣告缓期执行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时隔不到两年,他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这次,王某钢属于无证驾驶,加上再次醉驾,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8月2日,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案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