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前向社会公开曝光2019年首批终生禁驾名单,5人“榜上有名”。被终生禁驾的原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名单:

1、罗云,旺苍县东河镇人,持准驾C1类机动车驾驶证,2018年3月4日驾驶川H55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天润新天地人行横道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3月18日 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书号5108002400182342。

2、张高山,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持准驾C1类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11月23日驾驶川FM7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三段路段,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019年3月2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书号5108002400182561。

3、苏勇,苍溪县元坝镇人,持准驾C1M类机动车驾驶证,2018年7月4日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在苍溪县汉昌路路段,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019年4月2日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书号5108002400182975。

4、朱光辉,广元市昭化区黄龙乡人,持准驾C1类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5月31日驾驶川H91XXX号小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郑州路与广州路交叉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5月22日 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书号5108002400184380。

5、张圣,旺苍县麻英乡人,持准驾C1类机动车驾驶证,2016年12月15日驾驶川R52XXX号大型汽车在广元市利州区兴安路雪峰路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2019年5月22日 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决定书号5108002400184399。

广元交警提醒,终生禁驾是对驾驶人最严厉也是最具有惩戒性质的行政处罚,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公安交警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 谭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