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总结经验、分析研判形势,切实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反思重庆万州“10·28”公交车坠江事件等一系列典型案件,找准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全面构建立体化智能化公交车安全防范体系。要全面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推动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出台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多种形式,统一安装标准,明确技术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加强培训管理。要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有关指导意见,狠抓执法打击,切实教育警示公众、震慑遏制犯罪。对以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驾驶的,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要切实提升公交车司乘人员防范处置能力水平,规范应急处置操作规程。要加强防范教育、群防群治、警示宣传,努力引导公众树立“平安公交人人有责”理念。
同时,要推动落实市县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运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按要求、时限落实到位;推动将公交车安全防范纳入综治考评,对因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提请实行一票否决。
源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