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决定: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2月16日在市城区召开,会期预计三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光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爱武、苟英明、田中文、唐小平、田诚、向永东,秘书长任利国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
会议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制讲座,传达了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精神,补选了广元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 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决定免去赵文峤的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伍荣华为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决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旅发委、市国资委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内司工委)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期贯彻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和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通报了市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民事审判、执行专项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结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庭长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
完成各项议程后,邓光志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现实意义和深刻内涵,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充分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落地。
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晓东,市政协副主席韩跃明,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同志,6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广元台全媒体记者: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