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广元市首例涉恶犯罪案件在朝天法院公开审理,同时采用网络同步直播,法庭当庭对王某某等6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此次庭审市区两级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冯安富亲自研究部署,对庭审活动提出明确要求要注重庭审实效,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市、县区扫黑办、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参加庭审旁听。
庭审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与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广元城区和朝天区等地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等,并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人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辩护意见,6名被告人依法分别作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当庭对各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庭审结束后,市法院紧接着组织召开了全市扫黑除恶案件示范庭审座谈会。朝天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绍兵在会上指出,本次观摩庭审采用了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庭审程序规范、现场秩序井然,法官、检察官用语标准、思路清晰,最终经法院审理,6名涉恶势力团伙犯罪分子均得到有罪判决,这是朝天区扫黑除恶工作的一次新的突通过网络直播,相信在社会各界都能引起积极反响。也希望前来参加本次活动的代表、委员们能够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专项斗争工作。
据了解,自中央、省、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朝天区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区扫黑办实体化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大力宣传,狠抓线索摸排,认真分析研判,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努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全省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方专项测评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了朝天区民众好评,工作成效被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据统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朝天区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22起,同比下降16.54%;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72起,同比下降20.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文: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