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试点”落户青川 全力推进政务公开
——青川县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基层政务公开内容不亲民、公开时效不及时、公开渠道不适用等现象,在青川县已得以改变。据了解,目前青川县正扎实推进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提供“青川模式”、“青川标准”。
2017年5月,青川县被国务院列入全国10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广元市唯一一个试点县,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和生态旅游9大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对于这次“国家试点”,青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将标准化作为打造阳光型、服务型、智慧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和举措,是“还政于民”的积极作为,是让“群众办事少跑腿”的实际行动,对探索有序高效的基层政务公开方式、促进行政行为有效转变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确保国家级试点保质、保量、有序、稳步推进,青川县委、县政府建立了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办公室和11个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时间表”和“任务书”。通过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不断凝聚起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目前,青川县正按照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对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领域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与优化,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类别、名称、依据以及公开内容、主体、方式、时限等要素,并形成了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青川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又一次改革和创新,让群众知情、参与并监督是政务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为基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在用、人在看”带给公众更多的获得感,坚持人民政府市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由人民做主、受人民监督,让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