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上半年空气质量报告出炉,全市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明显下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达到90.6%,同比去年上升4.2%,守住了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

    上半年,全市紧紧围绕《广元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联动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确立了加快燃煤锅炉淘汰、餐饮油烟污染整治、重点监管秸秆禁烧监管和工地、堆场、道路、运输、装修扬尘整治4个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明确了100家餐饮企业油烟整治示范任务并出台相应补贴政策,彻底杜绝饮食油烟超标排放、影响群众生活问题;对92个重点工地建立了台账,逐一落实整治责任单位、整治措施和时限要求。

    对巡查、督查发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公室以《整治、查处督办通知单》形式,下发行政执法责任单位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单位,要求限时办结、书面反馈、跟踪检查,并将督办事项落实情况作为目标考核重要依据,目前已经下发《督办通知单》14份,责令限期整改问题35个,要求立案查处6个。

    同时,我市对《大气污染防治法》逐条梳理,要求各执法部门制定执法方案,明确了10个行政执法部门81条行政处罚责任、监察部门行政追责责任和检察院刑事追究责任,明确了每个部门处罚的法律条款、具体违法行为、处罚金额等措施,并明确专项行动期间必须从严从重处罚。上半年已立案处罚10万元以上案件6起,为严管重罚提供了法律惩戒保障。

    接下来,我市将继续加大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和进度,严格按照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要求,强化巡查和督导,在部门责任落实上严格打表、不打折扣,始终坚持重点问题导向、严管重罚,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管控,强化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彻底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尽快建成中国无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