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编专用,实行单列管理、实名制管理和动态管理
◎鼓励支持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编分离”,下挂基层单位
统筹1000名事业编制,用于引进人才。记者7月5日从省委编办获悉,根据近日出台的《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我省正式启动实施“1000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工程”。
据了解,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是指机构编制部门在省级事业编制总量内为有关事业单位引进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员专门核定的事业编制。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编专用,实行单列管理、实名制管理和动态管理。去年4月,经省委编委同意,省委编办曾为科学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人才专项事业编制100名。
此次实施“1000名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保障工程”,正是基于充分发挥事业编制招才、引才和留住人才蓄水池功能的考虑。根据计划,我省将从省属事业单位改革收回的事业编制中,统筹1000名事业编制,用于省属事业单位及有关特殊重要领域和岗位引进人才。“本单位人员已满编或超编、且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时,便可按程序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省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建立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追加机制,第一批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完毕后,启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的升级工程,及时研究追加使用计划。
据介绍,此次制定并实施《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试行)》,是我省人才与编制管理有机结合的实践探索。该办法对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适用范围、引进条件、基本流程和管理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同时还鼓励支持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编分离”,下挂基层单位,有效推动实用人才向基层和一线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