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挖沙采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3月1日,市农业局、利州区农业局渔政执法人员在老城开展禁渔宣传。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天然水域生态平衡,确保渔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今年我市禁渔期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据了解,禁渔期间,全市境内天然海域将禁止电、毒、炸鱼;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禁止在鱼类天然洄游通道、索饵场和产卵繁殖场挖沙采石;禁止收购、销售、经营、利用天然水域的渔获物和市外天然野生鱼类。违反禁渔规定的,将由农业(渔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对阻碍、抗拒渔政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与往年相比,今年禁渔期延长了一个月。渔政也将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力度,开展水上巡查和陆上检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广元市水产渔政管理站站长苟忠贵说:如市民发现有捕鱼、电鱼的行为,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0839—3263385、0839—3262614进行举报。
当天市、区两级渔政执法人员还到嘉陵江市城区段开展执法活动,共收缴渔网30多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