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向社会公布了我市“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情况,并现场返还了部分脏款。据了解,今年421日,广元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多辆重型货车长期在广元到成都段高速公路上从事货运活动,并且利用互换通行卡、互换车牌方式以达到缩短行驶里程减少称重数据,从而偷逃通行费。

警方通过联合行动,在今年6月份,将广元“3·27”系列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诈骗案成功侦破,并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逮捕9人,审结后起诉67人,查获涉案车辆82辆,累计涉案金额高达320余万元,并已追回赃款205.2万元。

昭化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贺旭红对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周述现场返还川高公司广元管理处脏款

  案例一:彭某等利用在钢板上加装液压千斤顶偷逃通行减少过磅重量

  20134月至20154月期间,彭某、敬某、郑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从广元往德阳、都江堰等地运送水泥、煤炭,通过在其驾驶的货车前部钢板上加装液压千斤顶的方式,使其驾货车在计重过磅中重心发生位移,致使计重过磅重量远低于货车载货的实际重量,从而达到偷逃通行费的目的。同时,彭某等人驾驶的货车严重超载(高速公路上路55吨以下),给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

据查,彭某、敬某、郑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长期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每次数额从数百至数千元不等,先后共计诈骗获利120余万元。目前,该18名成员已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案例二:陈某等通过互换通行卡和车辆号牌缩短重车里程

20133月至2014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从广元往德阳、都江堰等地运输货物,为偷逃过路费,事先安排人员驾驶相同类型的空车在德阳、什邡等地高速公路入站口等候,之后与从广元行驶到此的车辆互换通行卡、互换车牌方式调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使重车表现为行驶里程缩短、空车里程增加的假象,使重车每次本应支付通行费3000元至5000元,但实际仅交了200元至400元,每次诈骗获利3000元至4000元不等,陈某、廖某等人少则获利数万元,多则三十余万元,共计骗取通行费100余万元。广元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  

案例三:王某等非法兜售改装工具改装货车案

  20146月至20154月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内江市威远县人王某等向彭某等人兜售、非法安装液压设备于大型货车底部钢板处,利用遥控操作、过磅时减轻重量等方式减少计费额、实施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先后以13000元至14000元不等的价格向彭某等7名货车车主非法安装液压设备7套,从中获利20余万元。

20155月,昭化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5人抓获,并将其位于新都、青白江的2处非法改装窝点捣毁,扣押7套设备、作案工具若干,冻结非法所得3万余元。现王某等5人已被移送起诉。案发后,昭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7人抓获,并将其位于新都、青白江的2处非法改装窝点捣毁,扣押7套设备、作案工具若干。

  通报会上,我市警方表示,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追赃挽损,将国家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将在本月底在昭化区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