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运将从23日开始,为确保春运交通安全,21日,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7类情形的车辆和驾驶人不得参与春运,并在全市继续实行客运车辆超载举报有奖制度。
  随着春运临近,市交警支队制定了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对春运企业的监管、参加春运车辆的检查、参加春运驾驶人的资格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据了解交警部门公布的7类不得参与春运的情形是:不具备营运资格的客车;车辆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负有主要以上责任的;上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与此同时,春运期间我市将继续推行客运车辆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我市交警将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具体为举报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载20%以上或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300元;举报客运车辆超载50%以上,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吊销其驾驶证的,奖励500元。各地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即为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